http://tieling.lvyou114.com 2014-09-13 感谢会员 提供该信息
1949年以前,河源地区实行的是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制度。男婚女嫁不能自主,决定于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。盛行早婚,童养媳、等郎媳、老少配、一夫多妻的现象普遍存在。
婚姻礼仪非常讲究,一般要经纳彩、问名、纳吉、行聘、请期、迎亲拜堂“六礼”程序才算完成婚事,还要讲求聘金、彩礼、嫁妆、摆宴请客、新娘坐轿等习俗。 民国初年,城里曾提倡文明婚礼,新郎穿中山装,新娘穿旗袍、婚纱、戴红花,在礼堂举行仪式,有主婚人、证婚人、伴郎伴娘等。
新中国成立后,1950年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。实行婚姻自主,一夫一妻制,废除买卖婚姻。婚礼也有较大改革。男女双方通过认识了解,自愿结合,到区、乡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就算是结婚。婚礼仪式也从简,有的以开茶会、吃喜糖代替酒席。但多数仍摆酒席。